装修小编 发表于 2019-1-14 15:13:14

男方出房子首付,没彩礼,女方陪嫁装修家电,婚后共同还贷,房本上加女方名过分吗?

  这个真不过分!

  房车永远是男方的,女方不要100万以上的彩礼都是赔钱的货,更不用说不要彩礼还要陪嫁妆、帮你还贷、出装修费了。
  不服这种说法的话,你就把男孩嫁给女的,你愿意吗?就是你愿意还不能生孩子呢!
  吃白吃惯了老是继续做白吃梦,要几万、一二十万也呱呱叫,甚至还要求以嫁妆的方式还回去,女方什么都得不到,黑锅却戴上了,十足的土匪思维!
  所以,女孩要自我珍惜,不要随便谈狗屁恋爱;有老婆的也要好好珍惜,不要丈母娘花几十万帮你养个老婆,要你一二十万还呱呱叫,良心被狗吃了!你要恨,应该去恨自己没钱,恨房价、物价。
  任何争辩不再回应。
  这是我在头条上看到女方真正在爱情上平等,女方父母是嫁女儿,并不是卖女儿的正能量。要是全社会都能在婚姻嫁娶上这样办的话,小两口新组建的家庭就不会为彩礼或者是房产埋下阴影,这种平等做法本身就值得大力提倡,值得全社会学习和弘扬。
  就如楼主所提的问题,问男方出房子首付,女方负责装修家电,婚后一起还房贷,在房产证上加女方的名字合不合理,我敢肯定的答复,完全合情合理。
  依照婚姻法的规定,婚前的个人财产,是属于个人拥有的,不因为结婚而改变它的性质。男女双方自领结婚证,成为合法夫妻之日起,任何一方的收入都是属于双方的共同收入,双方都有平等的消费权和处置权。用共同收人添置的动产和不动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,双方都有平等的使用权,买卖权,赠予权和处置权。
  婚前男方出房子首付,属于男方个人的婚前财产,女方装修房子包括家电配套,也属于女方个人的婚前财产。对两个都有真爱的人来说,就属于公平,互不相欠的合理搭配。不论谁出的资金多少,在包容和理解之下,男女组成家庭,没有绝对的经济上公平,女方能够做到这些已经是很不错了。在二三线城市,装修和家电的价格不菲,弄不好还要超过首付的房款。不介意的话,就可以把房产看成是双方的共同首付和共同装修家电。只要双方当事人同意,在法律上是会得到认可,受到法律保护的。
  因为,婚后共同还贷这一部分,又是用共同的收入来还贷的,自然就成了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内的共同财产。是夫妻的共同财产,就会得到法律的认可,也受到法律的保护。所以,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,平等双方的拥有权,才是合情,合理,又合法的。
  加不加你也有共同还贷的一半。坐标大连,女孩们和你的情况都差不多。说白点结婚也是合作,没见过哪个有钱人会找个穷光蛋还什么都听这个穷光蛋的。
  一点不过分的!你父母一点也不贪心,很善良的人。男方应该满意才对!头条上绝大多数的父母嫁女儿非要几十万彩礼不说,还不给陪嫁!更不会出钱给女儿装修还要房本加名字!你家这种作法与我们烟威地区作法差不多!
  你好,男方出首付,房子装修家电都是女方出,婚后共同还房贷,我认为房产证应该是夫妻俩人的名字。'
  房子首付要看几线城市的,首付金额大小,婚后共同还贷款(法律有规定的),不加名字也有份,女方不用计较名字问题,至于装修,家具,应该2人共同承担。
  我一个男的觉得,男方出首付,没给彩礼,女方出装修和家具钱,加女方名字不过分啊,我怎么没遇到这么好的妹子啊……
  婚后共同还贷,不加名字房子也有份!
  共同出资,共同还贷,共同联名。公平合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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